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本次交易相关资产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请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及加期审计,并相
应出具了加期审计报告、加期评估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同时,结合本次交易的
其他相关最新事项,上市公司对原《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
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标的资产加期评估报
告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
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在前后
两次基准日之间未出现贬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签署《资
产出售协议》,将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 CO.M.A.N. Costruzioni Meccaniche
(以下简称“COMAN 公司”)100%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
Artigianali Noceto S.r.l.,
让给新疆大容或其指定的主体,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1]第 020629 号”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普咏机械设备有限公
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CO.M.A.N.Costruzioni Meccaniche Artigianali Noceto S.r.l.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以 0 元的价格出售 COMAN 公司 100%
股权,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出售 COMAN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所述,上述议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上述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及签署《资产出售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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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怡雯 靳建国 钱 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