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
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 2022 年度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计划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
可循环使用。
公司关联方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具体金额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
终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庄重是中装建设的董事长;庄小红是中装建设的股东,持有中装建设
事、总经理,持有中装建设 73,009,35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13%(注 1)。庄
重与庄小红是夫妻关系,庄展诺是庄重与庄小红的长子,祝琳与庄展诺是夫妻关
系。庄重、庄小红、庄展诺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注 1:公司总股本按照公司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720,502,728 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提供担保的关联方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本担保不支付担保费用,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
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斌 邓艳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