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引入合格投资者并实施员
工持股(调整后)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
“中同华”)对控股子公司智明星通混合改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行为
是合理且必要的;该评估机构拥有合规的评估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中同
华与中文传媒、智明星通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
法选用适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是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可以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智明星通的持续
稳定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汉国、黄倬桢、彭中天、涂书田、廖县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