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7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0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东人数共21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333,3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490,7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4%;反对
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
  同意235,490,7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4%;反对
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
  同意235,490,7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4%;反对
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234,66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
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7617%;反对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董事张海波、王佳才为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
系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合计80.00万股。
  同意235,476,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反对
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结论意见为:川恒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川恒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