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 关于公司董事持股方式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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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142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接到
公司董事叶峰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
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叶峰先生于2021年12月23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其通过
财通基金-叶峰-财通基金安吉2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通基金”)
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基本情况
  叶峰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为9.84元/股,股份来
源为其二级市场购得。
   本次受让股份前情况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       直 接 持 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股)        比例(%)    (股)         (%)
  叶峰     董事        0         0      2,510,000    1.95
 合计:      /        0         0      2,510,000    1.95
   本次受让股份后情况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        直 接 持 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股)        比例(%)      (股)       (%)
  叶峰     董事     2,510,000    1.95       0         0
 合计:       /    2,510,000   1.95         0            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叶峰先生本次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按规定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
 份锁定规则,叶峰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财通基金间接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有,系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
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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