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9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董事会。
公司副董事长马雷先生。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2 人 , 代 表 股 份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34,724,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2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3,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6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5,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3,7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2%。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
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71,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4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4%;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71,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4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4%;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卢剑、陆维森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