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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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海特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独立董事:李文鑫    冉明东   汪涛
                       独立董事:李文鑫 冉明东 汪涛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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