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120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计划属于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
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 本次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
实施完毕。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85 号),因资产规划需要,大股东一致行动人项淑丹女
士、项鹏宇先生、项奕豪先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向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享嘉恳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
享嘉恳 6 号”)合计转让不超过 450.03 万股;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朱蓓蕾女士拟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享嘉恳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新享嘉恳 7 号”)转让不超过 300 万股。本次股份变动系大股东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
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一、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大股东一致行动人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
生、项奕豪先生和朱蓓蕾女士发来的告知函,朱蓓蕾女士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转让了 175 万股给新享嘉恳 7 号,并与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剩余 125 万
股将不再转让,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和项
奕豪先生尚未实施股份转让,并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计划。
转让均价 转让数量 转让比例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元/股) (万股) (%)
朱蓓蕾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4 日 26.65 175 0.135
注:上述“转让比例”指转让数量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23 日总股本 1,300,059,178 股的比
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朱蓓蕾 300 0.231 125 0.096
新享嘉恳 7 号 - - 175 0.135
合计 300 0.231 300 0.231
注:上述“持股比例”指持股数量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23 日总股本 1,300,059,178 股的比
例。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朱蓓蕾
乙方: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享嘉恳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与其他主体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示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
表示;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伟明环保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
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涉及伟明环保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
回避的情形外,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保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 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
管理权、决策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
表示不一致的权利;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
委托甲方行使对伟明环保的股东权利;乙方所持伟明环保股份的任何变动,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方能进
行等。
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伟明环保的控
制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
的一致行动关系等。
方全部份额且乙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伟明环保股份之日起,本协议自动
失效。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