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1-042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公司提取激励基金金额:9,040,782.28元(税前)。
? 2020年度激励基金计划的使用:激励对象将激励基金与自筹资
金合并出资,认购《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
,从而实现购入本公司股票持有锁定,完成激励。
? 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
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基金计划》(以下简称《激励基金计划》
)。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七次会议及监事会
七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
本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及提取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激励基金应满足以
下条件:
计报告;
政处罚;
达到其前三年平均值。
经核查,公司满足 2020 年度激励基金提取条件,拟提取 2020 年
度激励基金。
三、 2020年度激励基金计划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的相关规定,每年度提取条件达成后,按
以下方式提取激励基金:
考核年度(即:T-1 年,T 为提取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X 达到或超过其前三个年度(即:T-4 年——T-2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算术平均值 Y,T 年计提激
励基金额度由基础激励和超额激励构成,其中基础激励额度不得超过
Y 的 5%,超额激励额度计算如下:
X较Y的增长率 相应增长部分的提取比例
不超过30%的部分 ≤10%
超过30%的部分 ≤12%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公司拟按照基础激励额度 5%、超
额激励额度:不超过 30%的部分按 10%的比例提取激励基金、超过 30%
部分按 12%的比例提取激励基金,2020 年度公司提取激励基金金额为
。
单位:元
基础部分 不超过 30%的部分 超过 30%的部分
提取 提取 提取
归母净利润 非归母净利润 占比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 基金(税前)
比例 比例 比例
四、 2020年度激励基金计划的分配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的相关规定,提取条件达成后,激励对象
只有在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才能参与分配激励基金:
适当人选的;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形的;
制度或纪律、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受到纪律处理或者处
分,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的;
贪污、盗窃、泄露公司重要经营和技术秘密或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行
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经营层确定了 2020 年度激励基
金的激励对象 80 人,据此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激励基
金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分配的 2020 年度激 占 2020 年度分
序号 姓名 职 务 励基金税前数额 配激励基金总
(万元) 额的比例(%)
合 计 904.08 100.00
注:以上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 2020年度激励基金计划的使用
根据《激励基金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度分配激励基金将
采用以下流程使用:
,扣
缴相应所得税后,向激励对象分配对应当年度所获份额的激励基金。
得税后的金额,1:1 自筹等额资金进行配比出资。
认购《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从而实现购入本公司股票持有锁定,完成激
励。
益处置办法,激励对象按所持有的份额享有收益分配。
最终 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分配人数及金额,根据激励对象认购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六、 激励基金提取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成本费
用的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的 2020 年度激励基金将体现在 2021 年费
用中,最终处理以 2021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 本年度激励基金实施方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 2020 年度激励基金预计减少公司 2021 年度的利
润 904.08 万元,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 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提取 2020 年度激励基金并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2020 年度激励基
金提取与分配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划》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
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激励基
金提取与分配事项。
九、 其他说明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提
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