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0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萤焕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刘连科先生、独立董事刘志云先生、
独立董事屈中标先生、独立董事姚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
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韩萤焕、罗秀英、韩文浩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韩萤焕、罗秀英、韩文浩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
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指
定人士行使。
董事韩萤焕、罗秀英、韩文浩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