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及 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公司组织实施
的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交割;
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开市起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股票代码不
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瀚澧
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前实际控制人金环
女士与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约定,西藏瀚澧持有
的公司股份 81,387,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6%)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
行使的委托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相关公告;
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41
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根据
工作进展,公司申请了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代码:
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35.40 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4.12 倍,而
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仁智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