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销前总股本的 0.0344%;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回
购价格为 3.572 元/股。
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烟台龙源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
[2020]681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 2021-006)》。
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并披露
了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 2021-008)》。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2 月 25 日为授予日,授予 78 名激励对象 93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936.40 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78 人,授予价格为 3.67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三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
述人员合计持有的 18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 3.572 元/股。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三、回购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
股加上公司股权激励事项新增的 9,364,000 股后的股本 522,580,000 股
为基数,按分配现金红利总额 51,321,600.00 元不变,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98208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式:
P=P0-V=3.67 元-0.098208 元=3.571792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
大于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三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3.572 元/股。因此,本次回购金额
合计为 642,960.0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等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1-10027 号验
资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合计 522,580,000 100.00% -- 180,000 522,400,000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
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