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之星 2021-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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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
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6
三、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
四、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
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
  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3:00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现场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六、股东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七、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
得随意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八、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
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
他情况,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
回答股东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十、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
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
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
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投票表决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
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表决表或未投的投票表决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第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表决时,每位股东
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监事总人数之积,股
东应以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
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
候选人,按得票的多少(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半数)决定当选监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
使表决权。
  十二、现场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
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
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三、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
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十四、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
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
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
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
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五、为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
  十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见证意见书。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会
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绍嘉先生
   会议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以记名计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议程:
 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逐
项审议)
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股东大会结束。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钟凯文先生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因此
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专长、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征求相关各方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召开会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
格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第九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及建议书》。
   经公司审查并与邹志强先生本人核实,邹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其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邹志强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
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流程,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志强先生:汉族,籍贯湖南,出生于 1987 年,国立华侨大学
法律硕士。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广东中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助理;2015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广东邦罡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
  邹志强先生已承诺,其与科新发展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科新发展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
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
职工监事 3 名,职工监事 2 名。目前,公司非职工监事 1 名,需补选
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审查并与谢凌欣女士、刘益良先生本人核实,谢凌欣女士、
刘益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凌欣女士:汉族,籍贯湖南郴州,出生于 1980 年,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瑞霖医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助理、
苏宁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区人力资源中心经理/总监、中林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深圳市方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职位。2021 年 1 月起至今任职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
  谢凌欣女士已承诺,其与科新发展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科新
发展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
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益良先生:汉族,籍贯广东深圳,出生于 1980 年,本科学历。
历任伟历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主任造价工程师、深圳茂业集团成
本造价工程师,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本造价中心副总经
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益良先生已承诺,其与科新发展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科新
发展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
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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