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民智通
股票代码:0023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澳城花园(北区)H-1 座 13D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
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
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创疆 指 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 指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创疆 指 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盛邦 指 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丰启控股 指 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创疆投资 指 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丰启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深圳创疆持有的创疆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投资100%股权
本报告书 指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
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澳城花园(北区)H-1 座 13D
法定代表人 魏翔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5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DG2N3M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新能源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创疆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在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魏翔 男 无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湖北武汉 无
王诗雨 女 无 监事 中国 湖北武汉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及经营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青岛创疆间接拥有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丰启控股及创疆投资于2021年6月1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丰启控股拟收购深圳创疆持有的创疆投资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青岛创疆,青岛创疆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魏翔变更为赵丰。
青岛创疆持有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5%),拥有
四川盛邦持有的上市公司 115,848,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67%)的
表决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155,848,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11%)
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
丙方: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一)目标股权及转让价格
本协议签署日对应丙方总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乙方受让目标股权的总价格(“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二)目标股权交割
手续并使乙方成为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目标股权合法的持有人(“工商过户登
记”)。
后 30 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已满足,本协议已生效;
(2)甲方已将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3)甲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配合完成将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以及青岛创
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移交给乙方行使的全部工作;
(4)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130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被武
汉市公安局采取的冻结措施已解除,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票没有其他未披露的权利负担;
(5)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现有经营在正常的状况下持续运作,目标公司和
上市公司的财务、业务、资质、发展前景、运营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
违法犯罪、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规等重大违法行为;且
(6)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出现
本协议约定的解除事项、各方同意解除或终止之日或各方在本协议下均已不再享
受任何权利且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之日起解除或终止。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岛创疆持有上市公司40,000,000股股份,其中
总股本的6.45%)被质押;四川盛邦持有上市公司115,848,000股股份,其中
总股本的8.38%)被质押。
根据青岛创疆与四川盛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青岛创疆受让上市公
司40,000,000股股份,受托行使四川盛邦持有的上市公司123,848,000股股份的表
决权,表决权有效期限36个月,受让的40,000,000股股份于2020年6月22日过户至
青岛创疆名下,受托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1
日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七十四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青岛创疆在2020年6月22
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
变化,为上市公司间接收购,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质
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管理层收购,本次权
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兴民智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通过。
五、本次权益变动其他需披露事项
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确信丰启控股主体合法、资信良好、受让
意图明确。
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
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兴民智通 股票代码 00235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
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住所 路澳城花园(北区)H-1 座 13D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拥
人是否对境 是 □ 否 √
有境内、外 是 □ 否 √
内、境外其他
两个以上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持股
市公司的控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55,848,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25.11%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减少 155,848,000 股
益的股份变动
的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减少 25.11%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