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书,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易所审核无异议。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张济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俞乐平 卢小雁 潘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