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8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
召集和主持,经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
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
州 锅 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3768 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111,000.00 万元,共计 11,100,000 张。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0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无权
参与配售申购的证券账户所持 20,568,146 股以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T-1 日)收市后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无权参与配售申购的证券账户所持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杭锅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T-1
日)收市后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无权参与配售申购的证券账户所持 20,568,146
股以外登记在册的持有杭锅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445 元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
购单位。公司现有总股本 739,201,05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无权参与配
售申购的证券账户所持 20,568,146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限总额约 11,099,28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36%。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
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
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拟开户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