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
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1,478,216,30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34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340,393,8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74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153,256,1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433,67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1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137,822,4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009%。
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77,336,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4%;
反对 8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2,375,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56%;反对 8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312,969,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47%;
反对 863,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2,392,1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3%;反对 863,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6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吴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尹梦琦、陈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