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10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先生、胡照贵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
次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增加预计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民生”)提供的运输、仓储及装卸
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不含税)。本次增加预计后,2021
年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
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 1,448,600 万元(不含税),其中 2021 年预计与长虹民生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不含税)。
长虹民生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定刚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办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业务合同等
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
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为保证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对本公司联营企业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公司”)的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顺利开展,结
合银行要求,同意智易家公司向四川长虹为其经销商提供的担保提供一定比例的
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质押方式,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履约保证期限为一年,具
体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持 是否
年担 年担 增加 目前 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有担保方 关联
保额 保额 担保 担保 期净资产比例(即2021 率(截至2021
股权比例 担保
度 度 额度 余额 年9月30日的净资产) 年9月30日)
四川智易家网络 四川长虹电器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智易家公司同受四川长虹控制,本公司与四川长虹各持有智易家公
司 50%的股权比例,智易家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次智易家公司对本公司控
股股东四川长虹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从实质上构成了关联担保。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前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四川智易
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同意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1 项议案。详细内容请
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