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在 2021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文一科技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
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1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1〕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科技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78 号)(以下
简称上期审计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
文一科技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文一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铜
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对外投资 5,000.00 万元参股上海办同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同),并持有上海办同 33.33%的股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办同已对外支付投资意向金。上海办同已于期后受让了股权资产,并办
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文一科技公司正积极督促上述投资款的收回,2021 年 4 月 20 日,华翔资管已起
诉上海办同及其控股股东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2021 年 4 月 20
日华翔资管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皖 07 民初 92 号),截至
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文一科技公司 2020 年度业绩
的影响。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院调解,达成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上海率丰同意受让华翔资管持有上海办同 33.33%的全部股权,受让价为
书》(〔2021〕皖 07 民初 92 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华翔资管支付 300.00 万元;华翔
资管在收到 300.00 万元款项后,须立刻办理解除保全措施,申请解除对上海办同股权
以及银行账户等资产的查封。2021 年 11 月 4 日华翔资管已收到上海率丰支付的 30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
(二) 上海率丰和华翔资管共同承诺,将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由上海率丰
在完成华翔资管所持上海办同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向华翔资管支付 1,200.00
万元;上海率丰在完成股权变更后,立即将其持有上海办同的 98%的股权质押给华翔
资管,并办理质押担保手续,作为后续还款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海率丰
已完成华翔资管所持上海办同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华翔资管已收到上海率丰支付
的股权转让款累计 1500 万元,上海率丰股权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 上海率丰承诺在 2022 年 4 月 30 之前再向华翔资管支付 200.00 万元;剩余
(四) 上海率丰若未按上述付款期限及金额履行付款义务,视为剩余未付款项全
部到期,并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 2 倍计付利息,直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对于上期保留意见事项,我们检查了上海办同大股东承诺资料、股权收购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获取了律师函证,截至本说明日,我们又获取并检查了文一科技公司
与上海率丰签订的关于投资款的和解备忘录以及铜陵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检查
了华翔资管根据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已收到的累计 15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的银行收款凭
证,评估了调解书的履约风险,我们认为已经对上海办同对外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获取
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认为 2020 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对文一科技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