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
公司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合理预计,是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主
要是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
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同时,为降低风险,公司将要求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具有可执行性的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情形,公
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汤新华 邱晓华 胡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