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3
转债代码:113525 债券简称:台华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华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可转债的有关情况
(一)转股期起止日期
(二)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台华转债”
初始转股价格为 11.56 元/股。自“台华转债”发行至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台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作了相应调整: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由 11.56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 8.11
元/股调整为 8.03 元/股。2020 年 12 月 24 日因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转股价格由
方案,转股价格由 7.83 元/股调整为 7.78 元/股。
(三)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
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四)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当期转股价的130%,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不行使
“台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
日),若“台华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详见公司于2021
年9月7日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台华转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3)。
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收盘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10个交易
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未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
日仍继续保持在当期转股价格7.78元/股的130%(含130%),即10.114元/股以上,
将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有权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
(即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全部或部分赎回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
通知)之前未转股的“台华转债”。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台华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请“台华转债”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室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