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杉杉”)、内蒙古
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杉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海杉杉提供担保
金额为 5,234.78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为内蒙古杉杉提供
担保金额为 21,800 万元租赁本金以及租息等应付款项。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
际为上海杉杉和内蒙古杉杉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35,111.92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资租赁合同(回租)》,双方同意以上海杉杉的自有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
方式向邦银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就上述业务为上海杉杉提供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邦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5,234.78 万
元。
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各方同意内蒙古杉杉以其拥有的负极材料生
产线其他辅助系统等物品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融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
务,同时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内蒙古杉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同意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90,0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
件。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7
日,注册地点:浦东新区曹路镇金海路 3158 号 2 幢,法定代表人:李凤凤,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行开发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除危
险品),附设分支机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14 日,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
备大道 46 号,法定代表人:耿海龙,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项目: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
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
(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三去一降”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被担保人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上海杉杉
内蒙古杉杉 2020 年 187,075.22 141,100.45 0.00 135,333.81 45,974.76 85,325.44 2,487.27
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20 年数据经审计,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海杉杉提供的担保
及主合同未生效、全部或部分无效或被撤销或被解除后,应由上海杉杉承担的返
还财产及损害赔偿责任。
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二)为内蒙古杉杉提供的担保
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四、反担保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就杉杉股份在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
保责任提供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杉杉股份因履行该等担保合同项下
的担保责任而代偿的款项;相应的担保金额以杉杉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担保
方权益比例为依据;反担保的保证期限与杉杉股份在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期
限保持一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子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
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系根据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
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
同意提供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供 的 对外担保额为 652,060.71 万元(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23%和 52.5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