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1-09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司”或“本公司”)拟与关联方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
华宇”)和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南都”)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预计 2022 年销售产
品和商品、采购原材料和商品、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 362,000
万元。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保义先生、王莹娇
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预计 2021 年截止目
关联人
别 内容 价原则 金额 前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
长兴南都 电池 市场定价 80,000 47,942.94
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 铅及铅合
南都华宇 市场定价 250,000 122,830.23
售产品、商品 金
向关联人采
南都华宇 废旧电瓶 市场定价 30,000 18,429.73
购原材料
向关联人提
长兴南都 服务费 市场定价 1,000 -
供服务
向关联人提
南都华宇 服务费 市场定价 1,000 330
供服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 2021 年度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86448121W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晓阳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 1398 号 9F
营业期限:2006 年 04 月 0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3 日
经营范围:铅酸蓄电池批发(票据),锂电池、金属材料(除稀、贵及放射性
金属)、蓄电池极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结构:(雅迪集团收购长兴南都股权事项完成后)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长兴最近一年一起度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保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莹娇女士担任长兴南都的
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长兴南都财务经营正常、资信
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二)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682055999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晓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区
营业期限:200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38 年 1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极板、蓄电池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有效行政许可
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雅迪集团收购南都华宇股权事项完成后):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号
合 计 10,000 100.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审计,南都华宇一年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莹娇女士担任南都华宇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南都华宇财务经营正常、资信
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金额不超过 362,000 万元,主要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南都华宇销
售铅及铅合金、向南都华宇采购废旧电瓶、向南都华宇提供服务,同时向长兴南
都销售铅蓄电池、向长兴南都提供服务等交易。上述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
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可为公司增加收入及
效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双方上述日常交易持续发生,因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股权转让后成为公司参
股子公司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交易方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
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