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
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拟将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
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
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经友好协
商一致,签署《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
补充协议》。经审阅,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相关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
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交
易相关方签署《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
补充协议》,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股权出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