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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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
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就海力风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江苏海
力 风 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1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0.66 元,募集资金总
额 3,296,749,6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91,447,207.29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5,302,472.7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8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募集资金投        已投入募集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额           资金总额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
            造基地项目
          合   计             135,015.00    135,015.00           -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拟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666.69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10,530.25 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逐步投入,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
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62,700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14,000 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
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
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216,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62,700 万元、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14,000 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
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6,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6,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不超过 62,700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14,000 万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力风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力风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         李   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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