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2021 年度第 1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
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提案》和《公司关于聘任运营总监的提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业能力和身体状况,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周付生、唐红、周兰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