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说明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菲达环
保”)拟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杭钢集
团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2.95%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
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
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
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进入停牌程序,
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的前第 21 交易日(2021 年 6 月 15 日)的收盘价格为 6.93
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的前 1 交易日(2021 年 7 月 13 日)的收盘价格为
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7月13日 涨跌幅
菲达环保(600526.SH)股票收盘价格(元/股) 6.93 6.97 0.58%
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指数(点) 3,556.56 3,566.52 0.28%
上证工业类(000004.SH)指数(点) 3,241.09 3,339.05 3.02%
剔除上证综指(000001.SH)因素影响 0.30%
剔除上证工业类指数(000004.SH)因素影响 -2.45%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 0.58%;
剔除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
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 0.30%;在剔除同期上证工业类指数
(000004.SH)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
的累计涨幅为-2.45%。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