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同庆
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庆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同庆楼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7 元/股。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97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3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额
合肥 6 家 16,380.00 16,380.00 3,478.12
常州 6 家 15,770.00 15,770.00 9,964.98
南京 3 家 9,050.00 9,050.00 727.49
注
合 计 73,530.00 73,530.00 33,953.63
注: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
肥地区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投资总额至5,058.9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2,271.01万元
用于未来在江苏省等其他省选址投资建设新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公司将已置换募集资金中归属预留部分的投资金额5,123.59万元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
预留部分将不再属于募投项目。公司已将上述5,123.59万元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原料加
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实际已投入金额为4,783.04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3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
减:承销及保荐费 68,426,300.00
账户到位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766,573,7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1,273,671.68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565,700.00
募集资金已使 减: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用情况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6,475.9
加:已置换募集资金退回专户 51,235,878.04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1,191,397.7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406,955,128.22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305,000,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
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21年12月16日公
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
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
元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情况,将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
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
易,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洲峰 马志涛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