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5.6319 万份
辰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5.6319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授予 34 名激励对象 135.6319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35 人调整为 34 人;股票期权授予总
量由 138.6319 万份调整为 135.6319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
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
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
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
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
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5.6319 万份。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二)授予数量:135.6319 万份。
(三)授予人数:34 人。
(四)行权价格:42.50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
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股票期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
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1 年,2022-2024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
考核
行权期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年度
(Am) (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30.00% 22.50%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69.00% 51.75%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119.00% 89.25%
指标 指标完成度 行权系数(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
An≤A
润增长率 A
A
各批次实际可行权额度 各批次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X)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②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M) 100% 80% 0%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系数(X)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4 人,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日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
总额的比例
(万份) 总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32 人) 110.6319 81.57% 1.1219%
合计 135.6319 100.000% 1.37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
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市场通用的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135.6319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
该等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1040.92 万元。在适用前述模型时,公司采用的相关
参数如下所示:
(一)标的股价:46.71 元/股(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 46.71 元/股)
(二)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每
期行权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14.12%、17.69%、17.8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
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0.48%(采用公司最近 1 年股息率)
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
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则 2021
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14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
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
产生的摊薄影响。
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董事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
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
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股票期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5.6319 万份,行
权价格为 42.50 元/份。
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该日期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已成就。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且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安排。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辰股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日辰股份
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
条件,日辰股份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股票期权的授予
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调整及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日辰股份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三、备查文件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