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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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
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或保理商)开展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 亿元。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
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 1 号院 1 号楼 C 座 2 层 201-20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9780G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7 日
   股权结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5.2388%;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4.7612%。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
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
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
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
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颁 发 的金 融 许 可 证 , 机 构编 码 为 :
L0127H211000001 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款人民币 233.89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5,006.33
万元,
  利润总额人民币 55,008.6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41,888.0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款人民币 262.94 亿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币 30,518.09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
中铝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属单位名称           办理保理业务金额

           合计                 123,000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中铝财务公司根据受让的应收账
款支付保理款。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
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与中铝财务公司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与中铝财务公司签署《保理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应收账款: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
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根据受让的应收
账款向卖方支付保理款。
  (四)保理服务种类: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五)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
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六)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七)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尚未与中铝财务公司正式签署《保理合
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合同。待合同正式签署
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有
利于公司经营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总额为人民币 43,100 万元,其中:长期贷款人民币 3,500 万元,
短期贷款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为人民币 29,6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避表决。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拓
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盘活公司应收账
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交易定价参照市场
水平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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