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估值相关问题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下发的《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按
照问询函的要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研究后,已对相
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本公司已经认真复核,现将问询函中涉及估
值问题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问询函第 3 条:根据草案,本次交易采用期权法-平均价格亚式
期权模型对广晟集团和广晟金控持有的国星光电合计 52,051,945 股
股份进行估值,作为交易定价参考,并取近年与国星光电同行业上市
公司收购的平均控股权溢价率作为本次估值对象适用的控股权溢价
率,
即较前 1 日均价溢价率为 19.95%、
较前 20 日均价溢价率为 23.36%、
较前 60 日均价溢价率为 23.03%和较前 120 日均价溢价率为 21.16%,
确定最终估值结果。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选择两种以上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
值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
修正)
》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所选取的与国星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收
购案例的具体情况及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
(3)请独立财务顾问、估值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不适合采用市场法、收益法与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国星
光电股份进行估值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
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本次交易《估值报告》虽
然仅采用期权法一种估值方法对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进行估
值,但仍属于符合《重组办法》第二十条相关原则及规定,原因如下:
资产评估/估值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与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
。
(1)市场法是指将评估/估值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估值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
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使用市场法进行
估值应当选择与标的公司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案例或者上市公司。但是,
近年来 LED 行业并未发生上市公司并购案例,故无法选用市场法中
的交易案例比较法作为估值方法;另一方面,由于国星光电股份为上
市公司股权,其本身已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其股票价格可充分反映国
星光电的市场价值,而其他同行业公司因为业务结构、发展情况、规
模大小的不同,估值上会有所不同,若选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
法,以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来衡量国星光电的价值并不公允。
故此本项目不适合采用市场法对估值对象进行估值。
(2)收益法是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估
值对象的评估/估值方法。收益法的应用前提条件如下:
①评估/估值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②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③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国星光电为上市公司,提前作出盈利预测可能会对国星光电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故国星光电未对未来的收益进行预测,
估值机构无法获得国星光电未来收益的数据,因此本项目不能满足采
用收益法评估/估值的基本前提。
(3)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以评估/估值对象评估基准日的资
产负债表为基础,对标的公司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进行评
估/估值。国星光电系高新科技和技术密集型的上市公司,使用资产
基础法仅能从企业购建成本角度间接反映企业价值,容易忽略各项资
产综合的获利能力,亦不能全面反映国星光电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股份
流通性以及国星光电作为科技型企业等方面的价值。故此本项目不适
合采用资产基础法。
二、期权法系基于国星光电股票价格等二级市场公开信息测算出
标的股票的每股价值区间,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
会令第 36 号,以下简称“36 号文”
)第三十二条,国有股东非公开
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1)
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国星光电提示性
公告日(2021 年 9 月 30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
算术平均值为 9.86 元/股,国星光电 2020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为 5.79 元/股,故本次交易中国星光电每股转让价格不得低于 9.86 元
/股。
由此,从 36 号文等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国星光电自身股价是
本次交易中各方价格协商的最核心参考因素。另外,本次收购涉及的
股份数额较大,广晟集团和广晟金控若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国星光电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大股东减持或特定股
东减持,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交易的,在连续任意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1%;大股东减持或特定股东减持,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即每 90 天广晟集团和广晟金控可减持不
超过 3%的国星光电股份。本次重组的《估值报告》中采用的期权法
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中限售期股票的评估模型(平均价格亚式期
权模型,AAP 模型)进行测算。期权法的思路是估值报告假设在满
足相关减持规定和考虑流动性折价的前提下,广晟集团和广晟金控每
在二级市场出售占国星光电 8.42%股份的可回收对价作为估值结论。
所以,期权法系一种以标的股份自身股价作为重要参数的估值方
法,更符合 36 号文的规定,系以卖方出售国星光电股份的角度从侧
面论述本次交易对价的公允性。
三、本次交易各方以《估值报告》作为参考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
定价公允、合理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次审议本次交易预案的董事会
前一日),国星光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市盈率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P/E(LYR)
平均数 66.44
中位数 81.01
注:上表中的估值数据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的收盘数据;P/E(LYR)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可比公司收盘总市值与可比公司 2020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值;数据来源为万得资讯。
国星光电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14.83
万元,按本次交易定价每股价格 11.51 元计算国星光电 100%股权估
值为 711,867.22 万元,对应市盈率 P/E(LYR)为 70.38,介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数与中位数之间,本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由于本次交易不适合采用市场法、收益法与成本法对国星
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进行估值,仅期权法能够更符合本次交易的各
项条件,且以《估值报告》作为参考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合理,所以《估值报告》仅采用期权法而未选择两种以上方法对标的
资产进行估值具有合理性,符合《重组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原则及
要求。
四、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所选取的与国星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收购
案例的具体情况及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
对于控股权产生的溢价,一般通过股权交易市场上控股权收购与
一般非控股权交易价格的差异来估算。
《估值报告》中收集了发生在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控股权收购案例,对比分析控股
权收购案例的成交价分别和前 1 日、前 20 日、前 60 日和前 120 日的
平均股价的差异情况,得出每个案例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
公司已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
(二次修订稿)》中“第五章 交易标的估值情况”之
“一、
(六)、2、上市公司控股权溢价率”补充披露相关案例的具体
情况及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详见下表: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
转让方:潍 后,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
坊爱声声学 下简称“无锡韦感”)直接持有公司
科技有限公 股份 3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共达
电声
受让方:无 股份数量合计为 54,980,000 股,占
锡韦感半导 公司总股本的 15.27%。无锡韦感
体有限公司 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万蔡辛将
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晟云城”)与无锡
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目
转让方:永
标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县泽弘企
新县泽弘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
业管理有限
泽弘”)及实际控制人贾清先生签
公司、贾清
路通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
视信 委托协议》,永新泽弘及贾清先生
波余姚华晟
拟向华晟云城转让其合计持有的
云城智慧城
市运营科技
民币 433,248,145 元,折合每股价
有限公司
格为人民币 17.26 元;同时,贾清
先生将所持的剩余 12,550,600 股
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
地委托给华晟云城。若本次交易完
成,华晟云城将实际控制公司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告日上市公司股权比例 18.83%)
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将变更为华晟云城,实际控制人将
变更为林竹先生。
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根据
《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
协议》,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同时相
关表决权委托事项即生效,贾清先
生将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
司总股本的 6.28%)对应的表决权
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华晟云城
行使,直至贾清先生不再持有该部
分股份。
人许梦飞与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泉
转让方:许 科技”)、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
梦飞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安
万隆
光电
州千泉科技 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合伙企业 13,722,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份的 20.00%)协议转让给杭州千
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
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伙)和付小铜。本次股份转让的价
格为 33.5208558 元/股,股份转让
价款为 46,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依顿投资持
有公司 633,118,22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63.41%,为公司控股
股东;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
李铭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依顿投资控制公司 63.41%
转让方:依 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顿投资有限 本次股份转让及依顿投资表
公司 决权放弃后,依顿投资合计放弃
依顿
电子
川九洲投资 339,376,404 股,持股比例为
控股集团有 33.99%,拥有表决权比例为
限公司 24.42%,九洲集团持股数量为
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将成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绵阳市国资委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转让方 1:武 本次交易前, 产业集团
汉华中科技 持有公司 24,431,582 股股份,占公
天喻 -14.99
信息 %
有限公司 有公司 102,727,390 股股份,占公
转让方 2:武 司总股本的 23.89%,前述股东合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汉华工创业 计持有公司 127,158,972 股股份,
投资有限责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7%; 同喻投
任公司 资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受让方:武 为华工创投, 产业集团是华中科
汉同喻投资 技大学全资所属企业,华工创投是
合伙企业 产业集团持股 34.22%的控股子公
(有限合 司, 华中科技大学通过产业集团
伙) 和华工创投持有公司 29.57%的股
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中科技
大学。
本次交易后, 同喻投资将持
有公司 105,699,178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4.58%。 产业集团、
华工创投将分别持有公司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
同喻投资。
本次交易前,安徽顺源未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2021 年 1 月 5 日,
安徽顺源与王振洪签署《关于江苏
转让方:王
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亿通 振洪
科技 受让方:安
协议”),约定王振洪将其所持亿
徽顺源
通科技 90,772,524 股股份(占亿
通科技总股本的 29.99%,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安徽顺源。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交割后,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
生变化,安徽顺源将持有亿通科技
股本的 29.99%,成为亿通科技的
控股股东, 黄汪将成为亿通科技
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产业集团持有华工科
技 240,432,077 股股份,占华工科
技总股本的 23.91%;国恒基金未
转让方:武
持有华工科技股份。华工科技的控
汉华中科技
股股东为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大产业集团
华中科技大学。
有限公司
华工 本次交易后,国恒基金将持有 2020/12/2
科技 华工科技 191,045,514 股股份,占 4
汉国恒科技
华工科技总股本的 19.00%;产业
投资基金合
集团将持有华工科技 49,386,563
伙企业(有
股份,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
限合伙)
更为国恒基金,实际控制人将变更
为武汉市国资委。
转让方:顾 本次交易 完成 后产发 融盛将
永德、深圳 持有茂 硕电 源 11.90%的股 份
茂硕 德旺投资发 ( 数量为 32,651,540 股),受托 2020/11/2
电源 展有限公司 行使茂硕电源 14.60%的股份(数 5
受让方:济 量为 40,045,302 股)的表决权,合
南产发融盛 计拥有茂硕电源 26.50%股份(数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股权投资有 量为 72,696,842 股)的表决权,对
限公司 茂硕电源拥有控制权。
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
后,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刘 (以下简称“滨城投资”)直接持有
潭爱、深圳 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10,822,600
高视伟业创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
业投资有限 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
高斯
贝尔
受让方:潍 总股本的 29.00%。 滨城投资将
坊滨城投资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
开发有限公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潍
司 坊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将发生变更。
转让方:新 2019 年 11 月 22 日,格力金投
余东西精华 拟分别受让新余投资、金鹰基金及
金融科技投 金元顺安持有的上市公司
资合伙企业 53,071,52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有限合 股本的 7.56% 7.62%)。本次权益
欧比 伙) 变动后, 格力金投将持有欧比特 2019/11/2
特 受让方:珠 105,904,29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2
海格力金融 总股本的 15.08%(剔除回购专用
投资管理有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限公司 15.20%),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转让方:金 股东。
元顺安基金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管理有限公 控股股东颜军签署了《关于放弃表
司 决权事宜的承诺函》,约定《股份
受让方:珠 转让协议》生效后,颜军将放弃其
海格力金融 持有的上市公司 17,905,035 股股
投资管理有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限公司 2.55%,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2.57%) 的
转让方:金 股份表决权。上述事项完成后,格
鹰基金管理 力金投将持有上市公司
有限公司 105,904,291 股股份及对应表决
受让方:珠 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8%
海格力金融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投资管理有 量后的比例为 15.20%),为上市
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将成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若前述权益变动事项完成, 兴慧
转让方:郭 电子直接持有公司 9.7048%的股
信平 权,控制公司 20.00%的表决权。
合众 受让方:郑 兴慧电子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
思壮 州航空港区 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为公司的控
兴慧电子科 股股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技有限公司 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转让方:郭 郭启寅、袁向阳夫妇与开封金控科
GQY 启寅、袁向 技发展
视讯 阳夫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科技”)
受让方:开 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签署《宁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封金控科技 波高斯投资有
发展有限公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
司 称“《股权转让协议》”),郭启
寅、袁向阳夫
妇拟将其合计持有宁波高斯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
让给金控科技(以下简称“本次权
益变动”),股权转让款总计为人
民币(下同)捌亿圆整(RMB
视讯 125,996,000 股,占 GQY 视
讯总股本的 29.72%。
对锦富技术的尽职调查后与富国
平先生、杨小蔚女士签订了《苏州
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转让方:富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国平先生、
协议 3》”)。根据《股份转让协
锦富 杨小蔚女士
技术 受让方:泰
转让的方式收购富国平、杨小蔚持
兴市智成产
有的上市公司 134,963,460 股股
业投资基金
份(占锦富技术总股本的
股,转让价款合计 612,734,108.4
元。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118,118,4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 91,845,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8.39%)转让给泰兴市智
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智成投资”)并完成了股
票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控
股股东 JHL INFINITE LLC(以下
简称“JHL”)、实际控制人 JEFFREY
ZHAOHUAI LIU(中文名:刘肇怀)
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转让方:JHL 简称“深投控”)于 2019 年 11
INFINITE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英飞 LLC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 2019/11/1
拓 受让方:深 JHL 向深投控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9
圳市投资控 英飞拓 59,933,755 股股份,占英
股有限公司 飞拓总股本的 5.00%。每股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5.73 元,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 343,420,416.15 元。同时
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
JHL 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
弃行使所持有的 145,758,890 股
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具
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英飞
拓:关于公司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
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本次转让实施完成, 则清华控股
直接持有公司 140,892,21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75%) ,其通过
转让方:清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
华控股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69,637,883 股(占
公司
H 股份 有公司 7.10%的股份, 中核资本
国核工业集
持有公司 622,418,780 股股票(占
团资本控股
公司总股本的 21%) ,中核资本
有限公司
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由教育部变更为国务院国
资委。
转让方:新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动能东方股权
疆动能东方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能东
麦捷 股权投资有 方”)目前持有公司 183,818,073
科技 限公司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6.44%;
受让方:深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丘国波先生、李
圳远致富海 文燕先生;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将导
被收 成交 较 120
较1日 较 20 日 较 60 日
序 购上 转让股数 转让价款 价格 日均价
股票代码 交易对手方 交易方案简述 成交日 均价溢 均价溢 均价溢
号 市公 (股) (元) (元/ 溢价比
价比例 价比例 价比例
司 股) 例
电子信息投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资企业(有
限合伙)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日
海智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珠
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润达泰”、“受
让方”)与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良
转让方:上 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海润良泰物 伙)(以下简称“润良泰”、“转
联网科技合 让方”)通知,获悉转让方与受让
日海 -18.09
智能 %
受让方:珠 《股权转让协议》,润良泰拟以协
海润达泰投 议方式向润达泰转让其持有的上
资合伙企业 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214,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的 5.67%。本次股
份转让的价格为 16.11 元/股(不
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
平均值 19.95% 23.36% 23.03% 21.16%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估值机构认为:
标的资产进行估值具有合理性,在满足《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
评估方法》第二十三条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2020 年修正)》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
体情况及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已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