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69%、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
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3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同能源”、“借
款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债权人”、“乙方”)于 2019 年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合同能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为 36 个月;并于近期签署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合同能源向华夏银行申
请贷款人民币 7,500 万元,期限为 1 年,本次借款事项在《最高额融
资合同》有效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国兴棠城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棠城商管公司”)、重庆兴信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棠城商管公司
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
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
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不超过 65 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
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年度 本次使 本次担保后 此次担保额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已使用担保 度占上市公
持股比 担保授 用担保 授权可用担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额度 司最近一期
例 率 权总额 额度 保余额 净资产比例 担保
合同 650,000
公司 100% 98.9% 60,268.49 7,500 582,231.51 3.81% 否
能源 (注)
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前对合同能源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4,500万元,本次
担保后的余额为12,000万元。
(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
品)、管材、保温材料、栏杆、门窗、石材、电梯、机电设备、暖通
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百
货、日用杂品、阀门、电线电缆、卫生洁具、绿化植物、工艺盆景、
花卉苗木、钢材、润滑剂、矿产品、钢结构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电
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
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消防设备及
器材、环保材料、环保设备、办公用品、食用农产品、工艺美术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渝财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其 100%的股权。
人。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715,682,748.16 2,211,844,077.29
负债总额 1,669,114,052.41 2,187,576,981.71
或有事项 0 0
净资产 46,568,695.75 24,267,095.58
营业收入 43,370,671.79 6,070,106.58
利润总额 -9,316,222.96 -22,301,600.17
净利润 -6,987,230.42 -22,301,600.17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
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
届满之日后二年。
(二)棠城商管公司提供的资产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
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
灭。
(2)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为3年。
不动产权第000664213号、渝(2016)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664153
号、渝(2016)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664133号(土地和在建工程)。
(三)兴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
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二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
二年。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为 3 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
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
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