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1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监事
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相关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承诺的履
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事宜。
此 项 议 案 的 监 事 会 意 见 刊 载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
的公告》,刊载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