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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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 2021-08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11月29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了必要登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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