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8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
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
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
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
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
件。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
提供不超过 21.213 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次数较多,若年
度内发生的每笔借款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将造成公司董事会频繁
召开,且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为精简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所属公司 2022 年度业务
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 2022 年度向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总额
度为 21.213 亿元(已包含以往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的累积借款余额),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2022 年度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借款的具体
额度,借款余额上限为 21.213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
并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所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滚动
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
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 2022 年度为所属公司
提供不超过 81.5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的发展,2022 年公司对所属公司担保的总额预计将达 81.5
亿元(其中子公司对其下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8.50 亿元的担保额度),
预计将超过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总资产的 30%,且部
分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董事会今后在审议公司对所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总资产的 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按《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须逐次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此将可能造成公司股东大会的频繁召开,
不利于会务精简和提高融资时效。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就涉及前述条件的担保
事项继续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
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
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 81.5 亿元,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
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
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
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序 持股 拟授权审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权审批担保 (亿
号 比例 担保额度
额度(亿元) 元)
(亿元)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公司
全资子公司小计 10.00 10.00 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公司 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公司 司
公司 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
公司 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
公司 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
公司 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
公司 发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
公司 技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
公司 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嘉兴市福日源磊科技有
公司 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深圳市优利麦克科技开
司 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
司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旗开电子(香港)有限公
司 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
司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
司
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 福建福日源磊科技有限
司 公司
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
司 司
控股子公司小计 71.50 91.40 -19.90
合 计 81.50 101.40 -19.90
备注: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49%股权,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持有惠
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之间调剂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
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
同意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2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
和外汇期权业务,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其中单笔远期
结售汇或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 300 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
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4)。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1-085)。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