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天津沃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份额暨退出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第三方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作为天津沃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天津沃达”、
“标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045)。
截至目前,公司向天津沃达完成实际出资 1,050 万元。根据公司战略及发展
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与共青城正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共青城企业”)、李宏雷、闫武刚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1,050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合伙企业 19.2288%份额。其中,以 910 万元向共青城企业转
让合伙企业 16.6650%份额,以 91 万元向李宏雷转让合伙企业 1.6665%份额,以
天津沃达份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之一
(1) 名称:共青城正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QWPF0X
(3)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5)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 投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共青城企业与上市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受让方之二
李宏雷,中国国籍,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身份证号:210***。
李宏雷与上市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受让方之三
闫武刚,中国国籍,住所:广东省深圳市,身份证号:650***
闫武刚与上市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名称:天津沃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CQ5D77
(3)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
路以西铭海中心 5 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
区分公司托管第 909 号)
(5)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天津沃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份额比例
合计 7800.78 100%
(2)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沃达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份额比例
合计 7800.78 1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沃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1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426,794.35 64,782,441.46
负债总额 0 50
净资产 68,426,794.35 64,782,391.46
项目 2021 年 1-10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44,402.89 -1,793,598.27
净利润 44,402.89 -1,793,598.27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建立在交易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下,基于标的公
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出资,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而最终达成。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各方:
甲方: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共青城正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二:李宏雷
乙方三:闫武刚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统称为“乙方”或“受让方”)
(二)合伙份额的转让
经各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出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 19.2288%(指占整个合
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比例,对认缴出资额 1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实际出资 1050
万元人民币)的标的份额。其中:
乙方一受让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16.6650%(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
份额比例,对应认缴出资额 13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实际出资 910 万元人民币)
(以下简称“标的份额一”)并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乙方二受让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1.6665%(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份
额比例,对应认缴出资额 130 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实际出资 91 万元人民币)
(以
下简称“标的份额二”)。
乙方三受让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0.8973%(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份
额比例,对应认缴出资额 70 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实际出资 49 万元人民币)(以
下简称“标的份额三”)。
(三)转让价款和支付
标的份额一的转让价为 910 万元人民币,标的份额二的转让价为 91 万元人民币,
标的份额三的转让价为 49 万元人民币。
(四)盈亏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协议》
的约定履行未出资合伙份额的后续出资义务,并根据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分享合伙
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
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运营规划,经与各
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公司决定转让天津沃达份额并退出合伙企业。经公司初
步测算,本次交易将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30.69 万元
(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