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
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
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列入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
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