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中晶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494.7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33号)同意,公司于2020
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481.3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976万股。
首发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481.3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49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共计3,734.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4%,
尚未解除的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746.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6%。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本企业直
股东隆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
基股份、 股 份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020 年 正 常
张明华 限 售 2、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 12 月 08 履 行
月
等其他 承诺 股票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 日 中
股东 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
技。
/本企业持有的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
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此
等要求执行。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科
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
持有公
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司股份
的董事、
本人在担任中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
监事、高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级管理 股 份 2020 年 正 常
内,每年转让的中晶科技股份数量将不 12 个
人员黄 限 售 12 月 08 履 行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月
笑容、郭 承诺 日 中
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
兵健、李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志萍、何
的公司股份。
国君、万
喜增
在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中晶科
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
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本人
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要
求的,本人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动过程中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诺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份的 149.7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44%。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长兴科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隆源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 计 37,347,900 37,347,900
注 1:黄笑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注 2:郭兵健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注 3:李
志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注 4:何国君为公司监事;注 5:万喜增为公司监事;
上述人员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关于其持有股份流通限制等相关承诺。
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承
诺将监督前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前述股
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
限售股
三、总股本 99,760,000 100.00 37,347,900 37,347,900 99,760,000 1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剔除高管锁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29,664,22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9.7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中晶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 戴文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