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议
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适当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
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能够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因
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