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 ⒛21年 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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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 )、 《 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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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法 》 )、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证券法》(以 下简称 《训Ⅰ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晋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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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租》 )的 规定 ,我 们作为晋亿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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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认 真审阅了公 司第七属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
一 、独立董事就 《关于 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董 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 ,关 联童事均回避 了对 该议案的表诀 。
此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上 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 ~L进 行的 ,交 易均是 以市
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符 合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交 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 ,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 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 的依赖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 、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3)同 意该项关联交易,并 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I、 独立董事就 《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 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 营发展需要 ,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 《公司煮程》屮n勺 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 ,符 合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 审议 。
(以 下无 正文 ) ~
(本 页无正文 ,为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⒛21年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 立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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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忠 范黎明 陈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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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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