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8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以下简称“《175 号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171 号文》”)
的有关规定,2021 年 11 月 29 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 12
月 1-10 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将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披露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布告栏
公示期满,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件。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团队。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聘用、
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175 号
文》
、《171 号文》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