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 惠发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将该 5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
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参与本
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其满足《激励计划》等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
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董事
会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解除限售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惠发食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