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泰发电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28,224 万元人民币,用于向酸刺沟矿业支
付煤炭资源压覆补偿款。其中,本公司增资 8,184.96 万元;京能电力
增资 14,394.24 万元;山西粤电增资 5,644.80 万元;
? 增资款项由酸刺沟矿业应向其股东支付的分红款冲抵,京泰发电的股东
无需向京泰发电支付现金;
?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将监督本次增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推动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泰发电”)二期项
目建设,解决京泰发电二期工程压覆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酸刺沟矿业”)煤炭资源补偿事宜,在综合考虑各方诉求的基础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北京京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西粤电”)三方股东决定按照持股比例对京泰发电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28,224 万元
人民币,用于向酸刺沟矿业支付煤炭资源压覆补偿款。增资后京泰发电注册资本
由 157,800 万元增加至 186,024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8,184.96 万元;京能电
力增资 14,394.24 万元;山西粤电增资 5,644.80 万元。增资后各股东的持股比
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前后,京泰发电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额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本公司 45,762.00 29% 8,184.96 53,946.96 29%
京能电力 80,478.00 51% 14,394.24 94,872.24 51%
山西粤电 31,560.00 20% 5,644.80 37,204.80 20%
合计 157,800.00 100% 28,224.00 186,024.00 100%
由于京泰发电与酸刺沟矿业的股东相同,上述增资款项由酸刺沟矿业应向其
股东支付的分红款冲抵,京泰发电的股东无需向京泰发电支付现金。本公司将应
收酸刺沟矿业分红款中的 8,184.96 万元向京泰发电增资;京能电力将应收酸刺
沟矿业分红款中的 14,394.24 万元向京泰发电增资;山西粤电将应收酸刺沟矿业
分红款中的 5,644.80 万元向京泰发电增资。
由于京能电力及山西粤电分别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酸刺沟矿业 24%的股权,
故京能电力及山西粤电均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关连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与京能电力及山西粤电对京泰发电共同增资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关连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关联/关连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营等项目。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同时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二)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同时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李世雄
(四)注册资本:157,800 万元人民币
(五)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塔村
(六)主营业务:电力生产、销售,供热,煤炭购销,电力设备检修,发电
厂技术咨询,粉煤灰及副产品销售,废旧物资处理,无形资产转让。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京泰发电 29%的股权,京能电力持有京泰发电 51%
的股权,山西粤电持有京泰发电 2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七)京泰发电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33 56.68
营业收入 6.96 6.17
净利润 0.12 -0.24
四、增资方式
(一)京泰发电为向酸刺沟矿业支付压覆资源补偿款而增加资本金,由于京
泰发电与酸刺沟矿业的股东相同,上述增资款项由酸刺沟矿业应向其股东支付的
分红款冲抵,京泰发电的股东无需向京泰发电支付现金。本公司将应收酸刺沟矿
业分红款中的 8,184.96 万元向京泰发电增资;京能电力将应收酸刺沟矿业分红款
中的 14,394.24 万元向京泰发电增资;山西粤电将应收酸刺沟矿业分红款中的
(二)因本次增资而产生的全部税费,各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
承担。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是以京泰发电向酸刺沟矿业支付压覆资源补偿款为基础,并遵循自
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京泰发电的资金需求,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有利于推动公司煤电一体化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
发展能力,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增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控
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共
俊杰、赵立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就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对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九、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
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