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动力”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
关规定,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后条款内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原条款内容
容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
策权限: 权限:
(一)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 (一)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
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生该等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 等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
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 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
估报告。对于本制度第七章所述与日 告。对于本制度第七章所述与日常经
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 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
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二) 公司为关联人及持股 5%以下 (二)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股东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本制 第三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
度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金额在 联交易,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
大关联交易,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 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后条款内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原条款内容
容
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 用由公司承担。
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
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 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
据,费用由公司承担。 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 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
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费用由公司
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 承担。
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四十四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 第四十四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告应当包括: 应当包括: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
(二) 关联人介绍; 的基本情况;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 基本情况;
政策;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
(五)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 策,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或者
司的影响; 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
(六)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 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的特殊性
发表的独立意见; 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事
(七) 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如适 项;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
用); 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
(八) 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 因;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
用); 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的转移方
(九)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向;
(十) 控股股东承诺(如有)。 (四)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
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真
实意图和必要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
表的独立意见;
(六) 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七) 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如适
用);
(八) 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如适
用);
(九)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十) 控股股东承诺(如有);
(十一)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
有助于说明真实情况的其他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主要修改内容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修
订后的规则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 12 月修
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