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 关于不提前赎回美联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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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美联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 元/股)的 130%(即 12.35 元/股),已触发公司《创
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
提前赎回“美联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以 2022 年 6 月 14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美联转债”再次触发赎
回条款,届时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美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美联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 2,067,4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简称“美联转债”,债券代码 “12305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
限为自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9.91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格调整至 9.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三 、触发“美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①在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
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在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
面金额少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美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 元/股)的 130%(即 12.35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美联转债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美联转债”自 2021 年 1
月 7 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项目建设等
支出安排,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
定本次不行使“美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美联转债”,且在未
来六个月内(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若“美联转债”再次触
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2 年 6 月 14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美联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美
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美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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