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 长江电力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1-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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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
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
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件及引用的文件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本
人将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本人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并负有法律责任,本人承诺将锁定股份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董事签字:
  雷鸣山      马振波      张星燎        何红心
  王世平      宗仁怀      苏劲松        周传根
   赵燕       赵强      张崇久        吕振勇
  张必贻      文秉友      燕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监事签字:
   曾义      莫锦和       夏颖          盛翔
  滕卫恒       胡阳      陈炎山         杨兴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除任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詹平原       谢俊       陈辉         冉毅川
  李绍平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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