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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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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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一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果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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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二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如下须知:
一、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同时应当
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它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并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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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保证多媒体产业公司能拓展新业务,公司拟在经营范
围中增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音箱设备制造;音箱设备销售”业务。为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进一步落实新《证券法》相关内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公司
章程中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主体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向股东大会
汇报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本次对《公司章程》拟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营范围是: 司经营范围是:
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 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
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 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
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 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
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 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
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 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
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 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
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 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
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 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
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 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
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 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
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 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
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 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
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 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
筑工程施工;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 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 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信息技
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 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
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 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
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 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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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 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
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 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
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无人机、无 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
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 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 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
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 务;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
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
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
机生产和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音
箱设备制造;音箱设备销售(最终以工
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披露。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的股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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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
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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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的需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为部分子公司、购房客户提供一定的信用
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提供的担保明细如下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 被担保人
人截至 截至 2021
担保主体 被担保人 年 9 月 30
担保需求额度 12 月 31 日资产负
日资产 债率
负债率
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 54.15% 35.7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69.19% 68.11%
长虹欧洲电器有限公司 20,000.00 129.53% 117.79%
四川长虹电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
器股份有限 189,000.00 75.02% 77.00%
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公司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440,210.00 97.98% 92.29%
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 0.00%
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 44.34% 42.33%
小计 774,210.00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力源电 5,000.00 59.27% 53.88%
子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
集团有限公 2,000.00 65.21% 62.99%
械有限公司
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
械有限公司
小计 11,000.00
景德镇长虹
置业有限公 77,200.00 - -
司
东莞长虹置 购房客户 500.00
业有限公司 - -
成都长虹置 600.00
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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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成置 88,200.00
业有限公司 - -
绵阳安州长
虹置业有限 63,300.00 - -
公司
四川长虹置 60,000.00
业有限公司 - -
绵阳虹盛泰
置业有限公 38,000.00 - -
司
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 34,600.00 - -
公司
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 84,900.00
- -
公司
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 40,000.00 - -
公司
广东长虹电
子有限公司 - -
小计 498,900.00
合计 1,284,110.00
注: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
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
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川。主要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汽车电子、电
子产品及零配件、制冷器件、包装产品、租赁服务、进出口业务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60,798.74 万元,负债总额 32,924.17 万元,资产负债
率 54.15%;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2,751 万元,负债总额
司合并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注册资本:104,459.78 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定刚。主要经营范围:制冷器具、空
调器、洗衣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1,610,335.55 万元,负债总额 1,114,126.0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19%;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69,179.22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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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定代表人: 杨军。注册资本:5,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企业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等。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000.60 万元,负债总额 0.15 万元。本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艳辉。主要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五金产
品及电子产品批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
总额 305,592.73 万元,负债总额 135,491.2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34%;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5,045.84 万元,负债总额 120,665.97 万元,
资产负债率 42.33%。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四川省广元市。注册资本:6,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熊利平。主要经营范围:雷达
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及无线电导航设备零件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
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销售专用设备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24,311.52 万元,负债总额 15,852.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2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5,793.12 万元,负债总额 16,246.59 万元,资
产负债率 62.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川省广元市。注册资本:8,345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铖。主要经营范围:加装汽车
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18,946.25 万元,负债总额 9,250.46 万元,资产负债率 48.8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763.49 万元,负债总额 9,797.95 万元,资产
负债率 49.58%。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川省广元市。注册资本:7,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司国强。主要经营范围:雷达及
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 24,086.97 万元,负债总额 14,276.3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27%;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3,051.01 万元,负债总额 12,419.60 万
元,资产负债率 53.88%。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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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册资本:2 亿港元,法定代表人:胡嘉。主要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
口贸易业务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15,203.87 万元人民币,
负债总额 504,783.81 万元,资产负债率 97.98%;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677,421.95 万元,负债总额 625,220.2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2.29%。本公
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吴中奎、廉永平。主要经营范围: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制造、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1,753.06 万元,负债总额为 41,130.7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9.53%;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该公司 100%股权。
省绵阳市。注册资本:2 亿元。法定代表人:祝剑秋。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
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935,464.77 万元,
负债总额 701,759.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0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638,071.83 万元,负债总额 491,439.4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7%。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 77.44%的股权。
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锦成
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业楼盘的购房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对外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
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
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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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40,21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2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购房客户、下属子公司
的经销商担保额度为598,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0%。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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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五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易家”)的经销商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
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协定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
担保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一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并签署公司向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
保过程中需公司签署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最高额度担保合同等),其签字和签章视
为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
的智易家下游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智易家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经销商资
信情况等对智易家下游经销商资质进行审核,选择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与公司共
谋发展的经销商推荐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被担保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的经销商提供融资担保,需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另行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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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
针对为智易家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
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智易家下游经销商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
(2)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
(3)对于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智易家下游经销商,公司业务部
门将不定期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考察;
(4)公司为智易家的经销商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同时,经销
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同时,经销商需以资产
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或履约保证,反担保或履约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
动产质押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帮助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易家
经销商有效解决银行融资资源问题,有利于提高经销商积极性、拓展其融资渠道,推
进与经销商良好合作,实现双方共赢。同时,为加强对经销商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要求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
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
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经销商银行资源问题,推进与经销商良好合作,实现
双方共赢。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40,210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2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购房客户、下属子公司
的经销商担保额度为 598,9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00%。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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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以后续签
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为智易家的经销商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实施担
保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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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六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
际情况,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同意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36,598 万
元;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四川华鲲振宇智能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人,实到 9 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
际情况: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36,598 万元。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华鲲振宇之间的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 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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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具体合同事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2021 年核 额与 2021 年
关联人 1-10 月发 年预计发生
类别 定金额 预计金额差异
生额 额
较大的原因
长虹控股集团
向关联人 40,646 27,332 34,046 关联交易业务
及其子公司
采购商品 下降
华鲲振宇 100,000 4,682 5,000
接受关联
长虹控股集团
人提供劳 38,843 25,164 34,816
及其子公司
务
长虹控股集团 关联交易业务
向关联人 263,033 94,077 131,606
及其子公司 下降
销售商品
华鲲振宇 15,040 13,457 15,040
向关联人 长虹控股集团
提供劳务 及其子公司
向关联人
提供燃
长虹控股集团
料、动力 4,048 2,645 3,808
及其子公司
和通讯服
务
接受关联 长虹控股集团
人提供燃 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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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动力
和通讯服
务
与关联人
房产、设 长虹控股集团
备和仪表 及其子公司
租赁服务
长虹控股集团
其他 112 0 0
及其子公司
在关联人
长虹控股集团
的财务公 800,000 301,269 600,000
及其子公司
司存款
在关联人
长虹控股集团
的财务公 1,030,000 556,792 750,000
及其子公司
司贷款
与关联人
长虹控股集团
的承兑汇 300,000 183,463 200,000
及其子公司
票开票
外汇结售 长虹控股集团
汇业务 及其子公司
向关联人
长虹控股集团
提供融资 13,537 9,917 10,852
及其子公司
租赁服务
向关联人
长虹控股集团
提供商业 44,181 42,080 44,181
及其子公司
保理服务
合计 - 2,675,655 1,269,707 1,840,647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核定总额为 2,675,655 万元,2021 年 1-10 月实际发生
额为 1,269,707 万元,预计 2021 年全年发生额为 1,840,647 万元,主要差异为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业务降低了约 594,000 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
品”科目降低约 101,6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科目降低约 131,427 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8-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2 年预计金额差
金额 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长虹控股集
向关联人采购 团及其子公 40,646 36,000 关联交易业务下降
商品 司
华鲲振宇 100,000 100,000
长虹控股集
接受关联人提
团及其子公 38,843 47,944 关联交易业务增加
供劳务
司
长虹控股集
向关联人销售 团及其子公 263,033 253,352 关联交易业务下降
商品 司
华鲲振宇 15,040 12,000 关联交易业务下降
长虹控股集
向关联人提供
团及其子公 6,097 6,324
劳务
司
向关联人提供 长虹控股集
燃料、动力和 团及其子公 4,048 6,615 关联交易业务增加
通讯服务 司
接受关联人提 长虹控股集
供燃料、动力 团及其子公 650 1,302
和通讯服务 司
与关联人房 长虹控股集
产、设备和仪 团及其子公 5,468 8,690 关联交易业务增加
表租赁服务 司
长虹控股集
其他 团及其子公 112 71
司
长虹控股集
在关联人的财
团及其子公 800,000 800,000
务公司存款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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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控股集
在关联人的财
团及其子公 1,030,000 1,030,000
务公司贷款
司
长虹控股集
与关联人的承
团及其子公 300,000 300,000
兑汇票开票
司
长虹控股集
外汇结售汇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团及其子公 14,000 700
务 即期结汇需求下降
司
长虹控股集
向关联人提供
团及其子公 13,537 53,600 关联交易业务增加
融资租赁服务
司
长虹控股集
向关联人提供
团及其子公 44,181 92,000 关联交易业务增加
商业保理服务
司
合计 - 2,675,655 2,748,598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 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 年 6 月 16 日
长虹控股集团于 1995 年 6 月由长虹厂改制设立,并在 2000 年进行了规范注册。
主营业务范围为: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
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
-20-
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
仓储、货运,电子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
销售,房地产开发等。四川省绵阳市国资委持有长虹控股集团 90%股权。
(二)、长虹控股集团主要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3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艳辉,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连接器等的生产和销售,长虹控股集团直接持有该公司 40.48%
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注册资本:1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军,主
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专用设备、
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通讯设备及工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长虹控股集团持有
该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川,
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机电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
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包等。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8,585.5 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
伟,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环境风险评估
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土壤、水、大气、矿山等)工程
设计、承包、施工及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环保工程设计、承包、施工;环境污染
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固体废物的回收、
处理和销售;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和处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冶炼、压延加工
及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的批发和
零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
-21-
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境卫
生管理;普通货运。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 51.05%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6,375 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
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互式智能平板、触控系统、数字标牌、电子
书包、物联网应用和电视及周边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教育、安防监控等行业的
集成施工业务及配套设备经营业务;教育、商用软件开发、销售;教育设备的安装、
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及音像制品、音体美卫器材、理化生
实验室成套设备、学生课桌椅、幼教教具、校园文化用品的经营业务;国家允许的进
出口贸易。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 62.75%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7,954.375 万元,法定代表人:段
恩传,主要经营范围:物联网模组、无线模组、通讯模组、GPS 导航模组、北斗导航
模组、传感器及其无线应用模组、PCBA 组件、无线板卡、无线应用组件、以及相关整
件、终端整机的研发、制造、销售;物联网相关技术、软件、嵌入式系统和一体化解
决方案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 71.91%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包装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环保专用设备、模型、工装治具、机械零部件、通用塑料、工程塑料、
功能高分子塑料、生物基相关新材料、塑料助剂以及产成品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
售,;软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耗材销售,3D 扫描、3D 打印技术服
务及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设备及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装卸
服务、搬迁服务,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厨房设备、用具、日化用品、环保设备的生产、
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餐饮管理;
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教育方案设计与咨询;教育科技信息类设备、装备类设备、实训
实验室成套仪器设备的集成、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教学器材、职教教具、
文化用品的销售。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 90.4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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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模具销售等。长虹控股集团持有
该公司 51%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
艺产品种植;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软件开发;日用百货销售;房地产经纪;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
其他相关服务;养老服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长虹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持有该公司 99%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8,128.313 万元,法定代表人:莫
文伟,主要经营范围:电池系列产品、光电、光热转换利用及太阳能系列产品、电池
类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工产品、电源产品、
电池零部件、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节能器具、
器材、电子产品销售等。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 60.28%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注册资本:6,981.711 万元,法定代表人:莫
文伟 ,主要经营范围:动力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
公司为长虹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四
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66.83%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清欣 ,
主要经营范围:动力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锂电池加工、组装;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该公司为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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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
主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服务等。长虹控股集
团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269,393.84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嘉,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
司 35.04%股权。
关联关系:长虹控股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潘晓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199 号 B 座 901 号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计算机系
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计算器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通讯设
备销售;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资产总额 10,533.67 万元,负债总额 3,373.4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0.25
万元,营业收入 6,209.48 万元,净利润-339.75 万元。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华
鲲振宇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胡嘉女士的直系亲属刘东先生担任华鲲振宇
董事、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鲲振宇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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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华鲲振宇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
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不超过 2,636,598 万元;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鲲振宇之间的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12,00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
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
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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