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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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中
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 1.2 万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65、2018-66、
于变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
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9-84、2019-85、2019-87、2019-88,巨潮资讯网,
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10 日。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
       》。公告编号为 2019-103,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27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19 年 10 月 10 日为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向 3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4.1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期间,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特
定对象的股票期权进行了扣除,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
万份。公告编号为 2019-113,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9 年 10 月 12
日。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分配现金股利的情况
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1.82 元/份;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 3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39 万份股票期权。公
告编号为 2021-09,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21 年 2 月 2 日。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原对标企业中的 2 户对标企业因与本公司业务差异较大,其经营业
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将 2 户企业调出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补充纳入 3 户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
较高的同行业企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公司对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由 17 户调整为 18 户。公告编号为 2021-56,巨
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21 年 6 月 5 日。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应调整行权价
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1.67 元/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 12 名已离职人员
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37.8 万份股票期权。公告编号为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
述人员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
尚未行权的全部 1.2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首次授予的激励份额           离职原因
     合计           12,000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1.2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进行了核查,认为:本
次对股票期权数量注销系激励对象离职所致,注销程序符合《管理办
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本次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1.2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六、律师事务所意见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就股权激励计划数量的调整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的规定,且已
履行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律程序,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及办理注销登
记手续。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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