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喜临门家
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
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
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
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或安排。
平,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与对象的确
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
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于监事陈岳诚先生、蒋杭先
生、刘新艳先生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回避后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喜临门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