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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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 2021 年度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
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
了必要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
独立董事(签名):
  尹 田        叶 林         杨贵鹏
  刘 燊        彭 锋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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